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北中医学院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资金来源为校内经费预算,招标人为河北中医学院。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中医学院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规模范围:负责河北中医学院(不含祁州校区)“十三五”期间(自签订合同至2020年12月31日)并经招标人授权的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中医学院。
项目周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项目自然终止。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或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的单体咨询项目完成或终止(以后到时间为准)止。
(2)单体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累计达到49万元。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地方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通过立项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工程咨询(建筑)甲级资质,拟投入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河北中医学院校园规划处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中医学院校园规划处领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河北中医学院行政楼206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中医学院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中医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联系人:王老师